关于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生态影响专题评价和选址唯一性论证公示
一、生态影响专题评价基本情况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和平县近年来长期缺水而立项的民生工程,2023年河源市重点项目。根据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项目不可避免穿越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占用保护区面积1.2376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0069公顷,临时占用为1.2307公顷。为评估项目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受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东省和山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黄蜂斗水库~雅水水厂原水输水工程穿越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等指导文件,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区为项目占地外缘第一重山山脊以内的区域,面积为419.4876公顷。通过外业调查,客观、科学、全面地分析评估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保护区的影响。由于项目在未完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和平县林业局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进行了处罚),项目建设对保护区动植物资源、森林景观资源和保护区管理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通过对临时用地的复绿及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采取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潜在不利影响。
二、选址唯一性论证基本情况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和平县近年来长期缺水而立项的民生工程,2023年河源市重点项目。项目提供了北方案、中方案和南方案,通过对比各方案相关因素(包含方案占地面积、占用林地面积、占用保护地面积、林地等级调整、线路长度、隧洞建设、施工难度和工期、社会稳定性因素、对旧管道影响、雅水水库补水问题、城乡整体规划、投资估算等),北方案为最优方案。
北方案虽占用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1.2376公顷,但永久占地仅为0.0069公顷,临时用地1.2307公顷,通过及时复绿、建设期和运营期的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和占比平衡(补入林下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林地),可使保护区面积和功能区面积不下降,同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生态价值略有提升。
根据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3日。
联系人:徐宇,联系电话:0762-5662809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解放路62号
电子邮箱:hp5681868@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和平县城供水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经营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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