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公示
一、调整原因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是根据当前县城缺水现状和未来和平县城整体发展需要而申请的项目,2023年02月项目升级为市级重点项目。本工程建设是以完善公共供水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据《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黄峰斗水库~雅水水厂原水输水工程穿越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和平县城供水工程不可避免占用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土地。
二、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穿越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红线占用保护区土地1.2376公顷,其中永久占用保护区0.0069公顷,为检查井、空气井和排泥井;临时占用保护区1.2307公顷,为施工埋设管道,施工后复绿,占地位于热水镇中兴村。为推动项目尽快实施,确保和平县城供水,经与热水镇中兴村签订调入保护区协议,在保护区边缘将1.8889公顷土地调入保护区,确保保护区面积不减少,调整位置图附后。
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赖子超,联系电话:0762-5689617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和平县林业局3楼保护股
电子邮箱:hpxly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和平县城供水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经营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河源和平阳明县级保护区科学考察(征求意见稿).pdf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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