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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夯实消费维权工作基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上午,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单位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在县城六角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么找商家赔偿?”“遇到消费欺诈该怎么办?”针对商品质量瑕疵、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常见消费问题,工作人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和消费常识,并重点解读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法治宣传用品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结合重要节日及重大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和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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