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河财行〔2023〕11号)及和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和财行〔2023〕20号文)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0万元下达东水镇,用于东水镇增坑畲族村茶园观光带建设工程。
特此公示。
和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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