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和平县 | DHY20231201012 | 信访人曾于11月30号向督察组反映过和平县礼士镇礼士街增盛烟酒茶行旁杀猪场(场主:阿国)每天晚上凌晨1-2点开始杀猪,产生的噪声、臭气扰民,污水排放至杀猪场背后礼士河问题。今天(12月1号)该杀猪场就难得的停止了杀猪,并计划外出。怀疑有人向该场主通风报信,担忧督察组走后问题得不到解决。 | 水,大气,噪声 | 已办结 | 部分属实 | 12月1日,我县收到第3批编号:DHY20231201012后,立即组织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2023年12月1日对黄仕国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生猪屠宰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拆除生猪屠宰设施设备,该屠宰点于12月1日已停止经营并拆除屠宰设施设备。 |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1日对黄仕国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生猪屠宰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拆除生猪屠宰设施设备。12月4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会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查,现场已清空屠宰设备,已落实和平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责改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