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和平县 | DHY20231203002 | 信访人反映和平县礼士镇圩镇阿国杀猪场(位于超市旁)凌晨2-3点杀猪声音扰民,污水直排。 | 水,噪声 | 已办结 | 不属实 | 12月1日,我县收到第3批编号:DHY20231201012后,立即组织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2023年12月1日对黄仕国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生猪屠宰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拆除生猪屠宰设施设备,该屠宰点于12月1日已停止经营并拆除屠宰设施设备。 |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1日对黄仕国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生猪屠宰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拆除生猪屠宰设施设备。12月4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会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查,现场已清空屠宰设备,已落实和平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责改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