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11”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执法监管行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维护“双11”期间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结合今年生活物资价格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于11月11日开展“双11”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执法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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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双11”消费集中促销节点,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重点整治促销信息公示不到位、价格标示不合法、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虚构交易及成交量、有奖促销不规范等促销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对各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经营者不得趁“双11”之机虚构原价、虚构优惠和做虚假的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明码标价、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同时通过对我县生活物资价格监测,掌握我县重点区域第一手价格动态,防控并维护市场的价格秩序,并通过公示价格投诉热线等方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时,要注意索取并保留好消费相关票据和有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消费维权。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生活物资价格的监督力度,依职责主动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营造线下安全、放心、优质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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