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卫景的责令退回决定书

作者: 来源:和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黄卫景

  经核查,黄卫景,特困户卡号:6217282064001******,于2021年7月-2022年4月之间,多享受特困人员供养金待遇,共计人民币13698元(大写:壹万叁仟陆佰玖拾捌元)。我单位于2025年1月21日向阁下送达了《律师函》内容为告知阁下退回多享受特困人员供养金待遇告知书,阁下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特困人员供养金待遇。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中《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责令阁下在收到决定书 30日内将多享受的特困人员供养金待遇退回到和平县民政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将同步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

  账户名称:和平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191700000003271007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河源市中心支库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回多享受特困人员供养金待遇

  和平县民政局联系人:高榕榕    电话:0762-5681603

  地址:广东省和平县平安大道和平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3-4层

  和平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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