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作者: 来源:和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分享到: 【打印正文】